行政救济的方式包括: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以及
行政赔偿等几种。
在这些手段中,行政复议主要是由行政机关主导实施的一种救济路径;
而行政诉讼及行政赔偿则是
司法机关所执行的救济措施。
这三大类救济方式的共同目的都是为了保护
行政相对人不受行政机关
滥用职权的侵害。
当公民、
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
行政行为对他们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损害时,他们有权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
《
行政复议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适用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