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延期申请流程如下:
1. 承包方必须于合同中约定的期限内,通过书面方式告知监理工程师并递交详细全面的陈述报告。
2. 监理工程师接到此份报告后,需立即展开调查与核实工作,以精准无误地计算出工程所需的延期时长。
3. 当延期事项结束后,承包方须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最终的详尽报告。
4. 监理工程师将对详尽报告中的所有内容进行审查,并与业主以及承包方进行深入的协商讨论。
最后,根据协商结果确定该延期事项所需的具体延期时长。
《建筑法》第十一条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或者中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批准机关报告情况。因故不能按期开邢超过六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