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行为人所实施之行为满足以下所有构成要素,则可判定其犯有为销售仿冒注册商标产品罪:
首先,犯罪客体。
本条罪行的侵害对象乃他人合法持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及国家商标管理制度的正常运作。
其次,基于客观方面。
本文罪行主要体现为行为人非法销售明知为仿冒注册商标的产品,且销售金额达到一定数量标准的行为,具体而言,即销售金额须在五万元人民币以上。
再次,主体资格。
本罪的行为主体为普通公民。
最后,主观心态。
本罪在主观层面上表现为故意。
《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