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预售合同签署之后,只需在双方共同协商确定的时间段内完成正式合同的签署就可以了。
对于合同当事方在未来某个特定的期限内达成
合同订立意向的认购书、订购书和预订书等,则可以被视为一份预约合同。
当我们参与到预售合同的起草过程中时,建议双方都能够明确约定正式合同的签署期限,如若双方并未事先对此做出特殊约定,也可通过友好的沟通予以适当补充与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五条
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约定的订立
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的
违约责任。
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
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
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