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据与欠条在法律效力上具有同等地位。
然而,这两种文书的使用目的以及诉讼时效方面存在着显著的差异。
借据所代表的法律关系系借贷关系,即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着借款与还款的行为。
而欠条所匹配的法律关系则颇为多样,包括但不限于欠付货款、股息分配、投资款项等等,总体而言,它反映了一方对另一方债务的拖欠现象。
因此,这两种文书在性质上有着本质的区别。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