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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架罪与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区别有哪些

在构成这两种犯罪时,犯罪者可能都采用了暴力或强制手段,甚至涉及到恐吓等行为。
然而,它们之间存在显著的差异:
首先,犯罪的动机和目的有所不同。
绑架罪的主要目的在于勒索被绑架者的财产,或者将其作为人质进行控制;
拐卖妇女儿童罪的主要目的则是为了将被绑架的妇女或儿童贩卖给他人。
其次,犯罪的对象也有所不同。
绑架罪的受害者可以是任何人,包括妇女和儿童;
而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受害者则只能是妇女和儿童。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最新修订:2024-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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