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任何公司在设立其分支机构时,都需要向其所在地区的公司注册机关申领营业执照。
此外,若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定对此类事项有明确要求,则相关企业应在获得批准后的30天内,立即向公司注册机关进行相应的登记手续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