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交通事故处理的具体步骤包括:
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立即拨打报警电话;
随后交警部门会迅速抵达事发现场进行详尽的勘察工作;
在全面了解情况之后,交警将对该起事故作出责任认定并出具相应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接下来,交警部门将会组织涉事各方当事人就赔偿问题展开友好协商和调解;
若调解无果,当事人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而涉及到保险理赔方面的流程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首先是事故发生后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
其次是由保险公司派员进行现场查勘;
接着是根据实际损失情况进行定损与核价;
然后是对损失金额进行最终确认;
最后是完成理赔款项的支付过程。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