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住房乃不动产物权之一,因此若将其用作抵押物,则必须办理必要之抵押登记手续方可使其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不动产抵押权自完成抵押登记之日起依法设立生效。
此外,关于房屋抵押所担保的债权范围,则主要涵盖各类债项及相关利息、滞纳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抵押权所需支付之各项费用等共计六大类款项。
《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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