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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抵押权的效力是如何认定的

房屋抵押权的效力是如何认定的
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债务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车等财产作为自己债权担保的行为就叫做抵押担保,作为担保的一种方式,我国法律对债务人相关的财产能否作为抵押物以及相关的抵押顺序是做了明确规定的。
2024-05-18 13:10:13 已帮助111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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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抵押权的效力是如何认定的
鉴于住房乃不动产物权之一,因此若将其用作抵押物,则必须办理必要之抵押登记手续方可使其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不动产抵押权自完成抵押登记之日起依法设立生效。
此外,关于房屋抵押所担保的债权范围,则主要涵盖各类债项及相关利息、滞纳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抵押权所需支付之各项费用等共计六大类款项。
《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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