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规与司法实践,行为人实施货款诈骗2000元,原则上并不会被判处刑事责任。
法律明确规定,要认定为贷款诈骗犯罪,其立案标准必须具备两个基本条件:
一是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
二是客观上实施了骗取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行为,且涉案金额需达到人民币1万元及以上。
因此,对于仅涉及2000元货款诈骗的行为,由于其涉案金额尚未达到贷款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故不能认定为贷款诈骗罪。
然而,尽管如此,我们仍应强调,此类行为仍然违反了社会公德和法律规范,应当受到相应的治安管理处罚。
《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