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涉及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在家庭拆迁中的分配问题时,应遵循如下原则进行妥善处置:
首先,尊重夫妻之间的协商意愿,以达成共识为准;
如协商无果,则需由当地人民法院依据具体财产状况,并遵循兼顾子女、保护妻子及无辜一方利益的原则进行裁决。
同时,对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于承担抚养子女、赡养老人以及协助对方工作等较多责任而导致经济压力较大的一方,在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提出相应的补偿要求,而另一方也有义务予以合理补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