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了恶意的财产转移,作为债权人的你有权向司法机构提出申请撤销该行为。
依照现行法规,当债务人选择诸如放弃自身债权、舍弃债权质押担保、以无对价之形式转让财产权益,或者以极不合情理之低廉价格转让自己的财产、以极高不合理的价格从他人处受让财产、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等行为时,这些行为都可能对债权人的债权实现产生不利影响。
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可依法向司法机构申请撤销债务人的上述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