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分包并不等同于工程分包,两者之间存在本质区别。
具体来说,工程分包主要涉及到专业性的工程项目,而非简单的劳务服务。
在工程分包的定义中,其核心在于,建筑工程的总承包方依据总承包合同或是得到了建设方的许可后,可以将部分工程项目转让给具备同等资质或更高资质的第三方分包商来进行施工操作。
此外,工程分包还包括了分部分项工程、群体工程中的单项工程和专业化较强的独立工程。
与之相对应的,劳务分包则是指工程承包方,将建筑工程的一些劳务作业任务,例如砌砖、抹灰、混凝土浇筑等,发包给那些拥有劳务承包资质的其它施工企业来承担实施。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
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