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假冒他人注册商标行为的非法所得(即销售收入,以下简称“违法所得”)金额达到了以下规定的不同档次,则应当予以立案调查:
首先,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该注册商标完全相同的商标,且违法所得金额在两万元人民币以上者;
其次,销售明知为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且违法所得金额在两万元人民币以上者;
最后,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且违法所得金额在一万元人民币以上者。
《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