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净身
离婚处理时,首先应当明确
债务的性质。
若债务是由夫或妻双方共同签署或有其中一方事后予以追认等共同意愿表达所产生的,抑或是配偶一方在婚姻关系持
续期间以其个人名义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承担的债务,这些均应当视为夫妻之间的
共同债务,需要夫妻双方共同来偿还。
然而,若是某一方独自承担的
个人债务,则该债务将由该方自行负责清偿。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
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
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