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国有档案犯罪的既定四大要素包括:
1、客体要件,该犯罪的罪行所侵犯的直接对象是我国关于档案事务的管理体制;
2、客观要件,这一犯罪行为在客观层面上主要体现为非法剥夺政府机关所保有的公共档案的恶劣行径;
3、主体要件,参与本罪行的实施者应是那些年满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能力的自然个体;
4、主观要件,该犯罪在主观心态上主要表现为犯罪嫌疑人蓄意为之的恶意侵略性意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九条
抢夺、窃取国家所有的档案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违反档案法的规定,擅自出卖、转让国家所有的档案,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规定的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