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涉及交通肇事逃逸行为的处罚措施,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所明确规定,凡是在交通事故中实施逃逸行为者,将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并且终身都无法再次获得新的机动车驾驶证。
对于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情况,其相应的刑事责任和量刑标准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如果行为人因为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而导致严重的交通事故,致使他人重伤、死亡或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那么他将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惩罚;
若行为人在交通运输肇事后选择逃逸或者存在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则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对于那些因为逃逸行为而导致他人死亡的罪犯,他们将会面临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严厉惩处。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