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代持所涉及到的法律风险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名义股东与真实股东之间签署的股权代持协议可能会面临着因不具备合法性而导致法律效力被否认的风险;
(二)在一般情况下,虽然名义股东受到了真实出资人的委托授权,并在前台公开代为行使股东的各项权益,但这并不意味着名义股东不会通过恶意行为侵犯隐藏在背后的真实股东的权益;
(三)名义股东虽已取得了公司股东的身份,能够正常参与公司事务的决策和管理,但是对于那些并没有真正出资却被委派的真实股东来说,他们要想证明自己的股东身份,以及享有的相关的权益都需要经历一番周折;
(四)一旦名义股东的债务问题无法得到妥善解决,那么其名下的股权资产就很有可能因为是属于显明股东所有而受到债权人的强制执行。
《公司法解释三》第二十五条规定: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实际出资人以其对于股权享有实际权利为由,请求认定处分股权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