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宅基地位置补偿价格的相关规定如下:
参考当地普遍性的住宅定价导向,地方县级人民政府需对该时段、特定地域范围内的普通商品住房均价以及整体城市规划进行全面综合考虑后确定具体数值。
其次,宅基地的认定面积应当经过合法的审批程序并且不得超出相关的控制指标。
对于房屋的重建成本平均值,它特指在一个特定时间和地理区域内,被
拆迁宅基地房屋的重建成本平均值,其具体的标准将由地方县级政府依据上述区域内农村房屋的建设状况,在每平米400至700元之间的区间内进行确定。
至于每户的安置面积,则会设定在100至150平方米之间,具体的标准将由地方县级政府根据当地农村的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农民的居住条件来进行最终决定。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别进行补偿的。
所谓的“分开补偿”,是指将土地补偿与地面附着物补偿进行明确区分。
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而村民们则可以在宅基地上建造房屋以供居住。
《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
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