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迫
卖淫罪的既遂
判刑标准:
根据我国《
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对于该罪行,应判处被告人五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同时还需处以
罚金;
若
犯罪情节较为严重,则应判处被告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
徒刑,并
处罚金或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
而在情节极其严重的情况下,应判处被告无期徒刑,且还要依法没收其所有财产。
此外,如果被告人强迫
未成年人进行卖淫活动,那么将被视为加重情节,受到更为严厉的惩罚。
具体而言,《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一款明确规定,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行为,应判处被告人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若
情节严重,则应判处被告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
对于组织、强迫
未成年人卖淫的行为,按照前述条款的规定,应
从重处罚。
《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
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
绑架等
犯罪行为的,依照
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为
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