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使用信用卡消费后未按时足额偿还欠款的情况下,这被视为一种严重的违约行为,银行有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消费者全额偿还透支款项及相应的逾期利息、滞纳金、超限费等名目繁多的额外费用。
若银行最终选择采取法律行动,并在胜诉的情况下,消费者将有义务额外承担因诉讼而产生的各类手续费和律师代理费用。
除此之外,如果消费者存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透支达到一定金额且逾期未予偿还的行为,那么这种行为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消费者将面临刑事处罚的风险。
(当逾期金额超过1万元,经过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并且超过三个月仍然未能如期归还时,就有可能触犯信用卡诈骗罪)最后,逾期不还款的行为将会给消费者个人的信用记录带来负面影响,进而对其未来的贷款申请或其他金融业务办理产生阻碍作用。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罪】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