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贿罪的
立案及
追诉标准共设立了两项具体要求:
首先,如果
行为人为谋求不当权益,向
国家公职人员实施
行贿行为,且
行贿金额达到人民币三万元或以上者;
其次,若行贿金额介于人民币一万元至三万元之间,但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亦需要被
立案追诉:
(1)
行贿对象超过三人以上者;
(2)
违法所得用以支付行贿行为者;
(3)通过行贿手段谋求职务升迁或者岗位调动者;
(4)向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生产以及环境保护等领域的国家公职人员进行行贿,并实施非法活动者;
(5)向
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行贿,从而对司法公正产生不良影响者;
(6)导致
经济损失金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但未满一百万元者。
《
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行贿罪】为谋取
不正当利益,给予
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
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
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第三百九十条
【行贿罪的
处罚规定】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
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
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其中,
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
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