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为了
公共利益的考量需要对个人或者企业的土地进行征用时,理应给予公正合理的补偿。
关于企业
拆迁补偿的具体项目,可以列举如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
拆迁资产补偿费用;
其次是因停产停业造成的
经济损失,根据实际情况判断,这部分内容通常涵盖了实际经营所遭受的损失以及在合理范围内可能产生的预期经营损失;
再次是拆迁补偿费用;
最后,根据相关拆迁政策所引发的奖励费用也是补偿范畴之一,如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
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