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所驾驶的机动车辆与自己持有的驾驶证类型不符,此种情况下,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可判定为未取得相应资格而擅自驾车,即无证驾驶行为。
在这种情况下,因无证驾驶引发的保险事故所带来的任何财产损失,按照国家强制性保险的规定,均不在保险公司的理赔范围内,应由违法驾驶员本人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此外,在交强险先行垫付的费用方面,保险公司有权向违法驾驶员进行追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