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借款人未能按时偿还网贷,作为债权人,出借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其支付相应的逾期利息,同时也可行使法律手段依法追究其拖欠款项的责任。
具体而言,依照我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双方约定的期限如数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而对于借款期限未作明确约定或存在模糊不清之处的情况下,借款人可依据该法第五百一十条之规定随时履行债务;
此时,作为债权人的出借方有权通过发出催告函等方式,敦促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尽快偿清所欠款项。
此外,第六百七十八条规定,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尚未届满之前,有权向贷款人提出展期请求;
若贷款人同意,则双方可协商达成展期协议。
最后,第六百七十六条规定,若借款人未能按照约定的期限偿还借款,则应按照约定或参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支付相应的逾期利息。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
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七十八条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
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