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债权转让的过程中,尽管不需要征得
债务方的明确同意,但必须向其进行有效告知,否则此次转让行为对于债务方而言将不会产生任何
法律效力。
值得注意的是,债权转让的告知并不具备可撤回特性,除非得到受让方的严格批准。
而债权转让这一概念的本质,就是为了维护债的法律体系的稳定性和平等性,确保
债权人能够通过签订相关的让渡协议,将其持有的债权转嫁给第三者享受。
《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
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
受让人同意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