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在使用
信用卡进行消费之后,若未能及时归还所欠款项,这实际上已经构成了
违约行为。
对此情况,银行有权要求
借款人全额偿还本金,同时也要支付
逾期产生的利息、
滞纳金、以及超出额度部分的额外费用。
若银行通过法律途径
向法院提起诉讼且最终得以
胜诉,那么借款人还需负担相应的
诉讼费用。
其次,倘若借款人出于
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故意进行
信用卡透支,并且达到特
定金额仍未履行还款义务,那么就有可能触犯
刑法中涉及
信用卡诈骗罪的相关规定,进而面临
刑事处罚。
最后,逾期不还款将会给借款人留下不良的信用记录,这将直接影响到其未来在
申请贷款或其他金融服务时能否顺利获得批准。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
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使用
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
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
盗窃罪】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
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