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络借贷活动中,有些不良从业者可能会要求
借款人预先支付所谓的"验资费""保险费""押金"等名义的费用,以此来
伪造银行流水,让人误以为借款人已经成功获取了合同中所约定的所有贷款金额。
然后,他们会恶意地声称借款人违反了相关规定,并要求其立即偿还所谓的"虚高借款"。
这种行为属于典型的"套路贷"模式,涉嫌构成诈骗罪、敲诈
勒索罪等多种
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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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