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引诱他人实施犯罪活动的行为可视为教唆犯进行定罪量刑,根据其在共谋犯罪中的角色和作用给予相应的法律制裁。
2.若教唆对象为尚未年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则应对教唆者施以更加严厉的处罚。
3.在实践中,教唆者的犯罪行为能否构成有罪以及最终所要承担的刑事责任程度,具体取决于被教唆者是否依法实际实施了教唆内容涉及的犯罪行为及其犯罪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九条
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
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