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债权发生转移时,担保人仍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当债权被债权人转让时,受让人有权获得与该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但仅限于那些非专属于债权人本身的权利项目。
而且,尽管受让人可能未能按照法律程序完成这些从权利的转移登记手续或实际控制权的转移,这并不妨碍其对这些从权利的合法拥有和行使。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