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产品质量瑕疵导致他人民事权益受损的情况下,侵权责任人有义务采取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等方式进行赔偿。
若受害者因此次事故受到其他重大损失,侵权责任人亦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在索赔对象的确定方面,当因产品质量问题引发人身伤害及他人财产损失之后,受害者有权选择向产品制造者或者销售者提出赔偿请求,这意味着受害者在寻求赔偿时享有充分的自主选择权。
作为被索赔方的生产者或销售者,应当首先承担起赔偿责任。
若损害后果系由产品制造者所致,产品销售者在先行向受害者支付赔偿款项后,可依法向产品制造者行使追偿权利;
反之,若损害后果系由产品销售者引起,产品制造者在向受害者支付赔偿款后,同样拥有向产品销售者追偿的合法权益。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
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