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债权债务专题 > 欠款追讨专题 > 朋友恶意欠款不还怎么办

朋友恶意欠款不还怎么办

朋友恶意欠款不还怎么办
欠债还钱且按时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必须遵守的诚信守则,将这种靠自觉遵守就会完成的事情变成由法律来执行,两方对簿公堂,终归会有一些伤感情,但在维护各人权益面前,法律会是我们追回欠款的最后手段,也会是最有力的手段。而要是债务人欠钱不还,债权人享有债权请求权,可以在债权诉讼时效内进行债权追讨,需要遵守法定的程序。
2024-05-12 16:35:19 已帮助1700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朋友恶意欠款不还怎么办
若遭遇友人欠款未偿,债权人首先应深入了解其无法按约偿还借款的具体缘由,而后与债务人共同探讨并达成合理有效的还款方案。
若对方刻意拖延拒不归还债务,债权人则有权利向法庭提出支付命令或提起诉讼
倘若审判结果出炉,债务人仍旧未能履行义务,债权人即可申请启动强制执行程序
面对友人逾期拖欠的情况时,债权人务必尽速向其追索债务,这不仅有助于诉讼时效的中断,使之得以重新开始计算,同时也能为后续的法律行动提供有力支持。
若债务人屡次拒绝还款,债权人便可持相关借据诉诸于法院。
待法院作出裁决后,若债务人仍未履行还款责任,债权人有权申请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