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遭逢父亲离世之不幸,身为合法继承人的儿子在顺利继承了死者遗留的所有财产之后,需承担其遗产价值范围内的债务清偿责任;
然而对于遗产价值以外的部分,则无需儿子承担还款义务。
然而,如若儿子选择主动放弃继承权,便可无须履行债务清偿责任。
此外,倘若儿子出于个人意愿,决定替父亲偿还未尽之债,亦不得被视为违法行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