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间借贷交易中,是允许双方当事人对借款利率进行约定的。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所约定的利息不应超过借款合同签订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
若超过此限额,那么超出部分将无法受到法律的保护。
关于这个“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它是由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从2019年8月20日开始,每个月向社会公布的一个利率指标。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