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债权确实是可以进行多次流转的。
然而,每次涉及到此种转让时,我们都需要按照严格的条件来慎重考虑:
其一,就是该债权本身必须具备合法且有效的性质,同时不能对公共利益造成任何损害。
其二,债权的实质内容原则上不得因转让而遭受改变;
其三,债权的转让方以及接受方必须就相关事宜达成明确一致的共识,形成相应的转让协议文件。
其四,被转让的债权须具备可流通、可转让的特性;
其五,将债权转让的事实告知债务人为寄任所在,这也是必要的步骤之一。
最后一点,债权的转让过程必须遵循既定的流程和手续规定,以保证整个行为的规范性和严肃性。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