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非法运输毒品原植物种子罪而言,其主要由以下四项构成要素所决定:
第一,
犯罪客体要素。
本罪的实质犯罪客体乃属国家针对毒品原植物所实行的严格管控体制;
第二,
违法者的主观心理状态要素。
具体指的是
行为人因故意实施该类活动而
触犯法律;
第三,
犯罪主体要素。
本罪的违法者是所有能够独立承担
刑事责任的自然人或
法人;
最后,违法事实和行为要素。
本罪特指行为人在实际行动中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规定,非法运输毒品原植物种子或幼苗,且数量达到一定程度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三百五十二条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
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