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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批捕盗窃案的依据是什么

检察院决定批捕盗窃罪的具体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首先,必须存在清晰准确且证据确凿的证明犯罪行为确实已经发生的相关证据;
其次,所涉及的盗窃罪行可能会导致被指控人面临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严厉惩罚;
最后,尽管已采取了诸如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等措施,但仍无法有效防止其对社会造成潜在危害,因此有必要实施逮捕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的明确规定,人民检察院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批准逮捕申请后,应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做出批准逮捕或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
对于获得批准的逮捕决定,公安机关应立即严格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向人民检察院报告。
若未获批准,人民检察院则需详细说明拒绝的原因,如需进一步补充调查的,也应同时告知公安机关。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最新修订:2024-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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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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