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收益仅属夫妇其中一方在婚后所取得的,则可将该项收益确认为是夫妻共有的财产。
根据法律明文规定,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无论是由夫或妻单方面或者是双方共同获得的生产、经营收益均应视为夫妻共有财产,因此,夫妇双方对于这些财产都依法享有所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