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夫妻中的一方不幸离世之后,关于财产的
继承问题将遵循以下法则:
首先要看双方是否事先有所协议;
若未订立任何书面或口头的约定,那么夫妻共有的财产则将进行平均分配,此后剩下的那一半将被视为已经故去一方的遗产,依照相应的法律
法规来处理
遗产继承事宜。
具体而言,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的明确规定,夫妻之间所有的
共同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在分割遗产的时候,必须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中属于配偶的那部分分离出来,而剩余的部分才是被
继承人的遗产。
如果遗产涉及到家庭
共有财产,那么在进行
遗产分割的过程中,也应先将其他成员的财产份额予以扣除。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