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您的夫人出现了婚姻背叛并导致
离婚,那么针对夫妻间的
财产分配问题,是否应该给予其相应份额,这取决于财产本身所归属的性质。
若涉及到的是
当事人个人拥有的资产以及
共同财产当中归属于其自身的那部分,那么是否分配给配偶则完全由当事人依据自身的意愿来作出决定。
然而,若是涉及到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其分割的基本准则可概括为以下三点:
首先,在通常的情况下,由于夫妻一方的出轨行为而引发的
离婚事件,并不直接影响到共同财产的划分问题。
对于共同财产的处理权,法律规定可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如若协商无法达成共识,则应交由当地的
司法机关根据具体的财产状况,遵循保护子女、女性及无过失方权益的原则进行裁决。
其次,若出轨方与他人存在
同居关系,甚至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此种行为已构成
重婚罪行,那么此类行为的实施者便被视为有过错方,无过错方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的
损害赔偿责任。
同时,在
财产分割过程中,也应对无过错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
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
同居;
(三)实施
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