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在无法偿还赃物的境况下,犯罪者如能满足假释的各项要求,便可提出假释申请。
对于被判处罚金或有期徒刑的罪犯,需服满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及以上,而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则必须实际服刑十三年以上。
同时,这些罪犯还需认真遵守监狱规定,积极进行自我教育和改造,并取得悔过自新的良好表现,且证明自身已无再次犯罪的风险,方可获得假释资格。
在极少数具备特定情形的情况下,经过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然而,对于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将不被允许假释。
在决定是否给予罪犯假释时,应充分考虑到他们假释之后对所在社区可能产生的影响。
《刑法》第八十一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