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遭受
胁迫的情况下签署的欠款凭据,是可以向相关法律机构提
起诉讼,主张该
欠条无效的。
法院将会对
欠条的形式上可能存在的瑕疵进行严格审慎的审查,为了更好地确认是否存在实质性的
借贷关系,还需誊录其他具有证明力的
证据来加以比对论证。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涉及到现金交付的借款问题,可以凭借付款凭证、支付能力、交易习惯、借款金额的大小、
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以及当事人所陈述的交易细节经过等多方面的因素,综合分析判断双方之间是否存在合法且真实的
债权债务关系。
《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
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
民法院或者
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