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未成年孙女的
代位继承权问题,在法律规定之外,不得任意剥夺其权益。
值得注意的是,代位继承仅适用于
法定继承环节,而不适用于
遗嘱继承过程。
换言之,只有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才会出现代位继承的现象,而在遗嘱继承中则不会产生这种情况。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的明确规定,当被
继承人的子女早于被继承人离世时,应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
直系晚辈血亲代为
继承;
同样地,如果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离世,那么将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为继承。
需要强调的是,代位继承人通常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原本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
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