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1.一方父母全额出资,房子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这算对自己子女的赠与,房子是该子女个人财产。
2.一方父母付首付,房子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婚后夫妻一起还贷,离婚时房子归登记方,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登记方要补偿另一方。
3.一方父母出资,房子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一般算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是共同财产。
4.双方父母出资,房子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通常按出资份额按份共有,有约定的除外。
2026-01-18 21:36:03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界定有多种情形,全额出资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属该子女个人财产;付首付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房产归登记方,登记方补偿另一方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出资登记在双方名下属夫妻共同财产;双方父母出资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一般按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另有约定除外。
法律解析: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并将房屋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这体现了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意愿,该房产自然属于该子女个人财产。若仅支付首付且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考虑到房产登记情况及共同还贷事实,离婚时房产归产权登记方,但共同还贷及相应增值部分另一方有权获得补偿。当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双方名下,可认定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所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父母出资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按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是合理的产权分配方式,不过若有其他约定则按约定处理。如果在婚后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界定方面有任何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6-01-18 19:50:17 回复
咨询我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界定因情形而异。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且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房产为该子女个人财产;一方父母付首付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房产归产权登记方,需对另一方补偿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双方名下,属夫妻共同财产;双方父母出资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通常按出资份额按份共有,有约定则从约定。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出资时明确出资性质和归属,可签订书面协议。
2.保留出资凭证,如转账记录、购房合同等,避免纠纷时举证困难。
3.若对产权界定有疑问,可咨询专业律师。
2026-01-18 18:08:42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且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此情况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房产属于该子女个人财产,这体现了对出资方意愿的尊重和保护。
(2)一方父母支付首付,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房产归产权登记方,但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产权登记方需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平衡了出资方子女和共同还贷方的利益。
(3)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双方名下,一般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遵循了婚后财产共有的原则。
(4)双方父母出资,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通常按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另有约定的除外,明确了各方的产权比例。
提醒:婚后父母出资购房情况复杂,不同出资方式和登记情况法律认定不同,建议遇到具体问题咨询专业人士分析。
2026-01-18 17:47:27 回复
咨询我
(一)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并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保留好出资凭证,如银行转账记录等,明确房产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避免后续纠纷。
(二)一方父母支付首付,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且婚后共同还贷,夫妻双方可签订协议,对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的权益进行明确约定。
(三)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双方名下,若想认定为对一方的赠与,可由父母与该方签订赠与协议并进行公证。
(四)双方父母出资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为明确各自份额,可在购房时签订协议,对按份共有的情况作出约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受赠的财产,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但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2026-01-18 17:11:2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