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涉及向
消费者推销有害食品的
犯罪行为的
量刑标准,现行法律明确规定了相应的
处罚措施。
具体而言,根据其所造成的危害程度以及相关情节的轻重程度,此类
犯罪的罪犯可能会被判处五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同时还需承担相应数额的
罚金。
然而,在实际情况中,若该行为对人类身体健康产生了严重损害,甚至导致
人员伤亡等极其恶劣的后果,那么,相关
责任人将面临更为严重的惩罚,这包括但不限于被判处五年以上直至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时还要缴纳高额的罚金。
而对于那些导致受害者大量死亡或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案件,则应按照我国
刑法典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进行严厉惩处。
《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