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种类型非属有偿合约,实则无偿合同也。
作为无偿活动范畴,立法机构已经对
赠与合同进行了独特而全面的制度规划和构建。
举例来说,虽然从原则上讲,赠与合同乃是诺成性质的合同,然而在
赠予物品权利转移的最后阶段之前,除了经过公证程序或者为了履行道德层面的义务而做出的赠与行为外,赠与人有权在赠与物品权利转移之前,任意撤销其先前所做的承诺。
对于赠与人而言,他们需要承担以下两项主要义务:
首先,必须履行将赠与标的物实际转移给受赠人的责任;
其次,还需承担对赠与物品质量的瑕疵
担保义务。
《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