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临债款无法偿还的困境时,我们应该积极地与债权方进行协商,探讨如何分阶段性地履行还款义务。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中的相关法律条款,所有
债务都应依法得到偿还。
若存在当下无法偿还全部债务的情形,经过
债权人的许可或由人
民法院作出裁定后,
债务人可选择分期偿还。
然而,对于那些具备偿还能力却故意拒绝偿还的人,人民法院有权通过判决强制其履行还款责任。
因此,毫无疑问,作为债务人,我们有义务偿还所欠下的债务。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
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的情况可能会分为两种不同的类型:
第一种是暂时性的
无力偿还,此时债务人可以选择分期偿还债务;
而第二种则是永久性的无力偿还,在这种情况下,债务人仅能以其个人现有的财产为限进行偿还。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
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
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
拒不执行,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