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临
拆迁纠纷时,可依法向同级别
拆迁管理部门提起裁定请求,若裁定结果未能满足
当事人预期,依然有权向法院
提出诉讼。
根据具体情况的差异性,当涉及拆迁问题时,作为拆迁一方的原告,享有通过采用
司法程序,借助于法律之强大庇护,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
对于另一方——被拆迁者来说,同样具有上诉至人
民法院、要求进行先予执行或者
强制执行等合法途径,以
保证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障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
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
行政案件,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