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商标所受到的法律保护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若该驰名商标尚未进行注册,那么对于与之相同或相似的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如果其复制、模仿或翻译了他人在中国尚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且可能会引发混淆的情况下,将不被允许予以注册并且禁止其使用;
其次,若该驰名商标已经完成注册,则其保护范围仅限于核准注册的商标以及核定使用的商品;
最后,还有其他一些特殊情形也需要考虑在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三条
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
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第二十三条
注册商标需要在核定使用范围之外的商品上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
第五十六条
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