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任意
撤销权的具体行使形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方法:
首先是直接向相关方发出撤销通知的途径,例如,在赠与人对于其所
赠予的
财产权利尚未进行转移的前提下,赠与人便可根据法律规定,将
撤销赠与的意愿告知受赠人;
其次便是通过启动
诉讼程序或寻求
仲裁解决的方式,当某种行为符合法定
可撤销之情形时,
当事人有权向上诉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撤销请求,由
司法机关或仲裁机构依法作出裁决。
《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
民事法律行为,
行为人有权请求人
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
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
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
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